近日,20岁上海女孩,在家门口被当街拐卖到安徽当新娘,引起了网友的强烈关注。
据悉,该女孩患有三级智力残疾。一天,女孩在家门外玩,被安徽来沪务工人员戚某诱骗至住处。后戚某联系自己的朋友于某暂时照顾女孩,承诺事成之后给她好处费。戚某和于某又于当晚联系了自己的老乡周某,托他寻找“买家”。最终,安徽王某成了三个“买家”中的最终“买家”。
拐卖妇女儿童重罚
(相关资料图)
王某父子赴上海将女孩带回了安徽老家,并付给戚某3万元。戚某、于某、周某,每人分得赃款1万元。
经法院判决,戚某获刑6年6个月,周某获刑5年,于某获刑4年,王某父子双双获刑1年9个月。
对此,网友展开了激烈讨论。
“难以想象,人口拐卖竟然还明目张胆地发生在上海,不可思议。”
“对于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家人来说,这是一辈子都无法抹平的伤痛,而‘买家’只需坐1年9个月的牢,这公平吗?人贩子才4到6年,这么低的犯罪成本,何以震慑买卖人口的犯罪分子?”
做守法公民
“应该‘买’‘售’同罪。”
“‘王某父子也双双获刑1年9个月’,这刑期给我看笑了。”
“如果这个女孩子没有被解救出来,有可能哪天就被这个男的家暴死了。”
“判少了,起码10年起步。”
“上海应该加强外地盲流子管理,决不允许在上海胡作非为。”
“拐卖妇女成本那么低的吗,1年9个月就可以了?”
“这个也有强奸罪吧?3-7年起步。”
“这些人的底线在哪里,脑子是怎么想的啊,一个残障人士,都不放过。人性的恶还有底线吗?”
愿家家幸福
“应当加重拐卖人口的判罚,买卖同罪。不管是拐卖妇女儿童,还是拐卖青壮年去电信诈骗割腰子,一律10年起步,问题重大的20年,或者拐卖多的直接死刑。加重处罚,让买家没胆子买,卖家觉得犯罪成本太高,不敢犯罪。”
“你们安徽人竟敢跑到上海去拐人,也真是胆大。”
对此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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